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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8年清明节公祭祭文

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


  维公元一九八八年四月四日,民族扫墓之节,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陕西省人民政府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、延安行政公署、黄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黄陵县人民政府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黄陵县委员会暨各界代表、台港澳同胞、海外侨胞,谨以鲜花束帛之仪,致祭于我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之陵曰:
  于赫元祖,敦敏聪明。生乃龙颜,驭龙升天。造我华族,胄衍祀绵,万代相承,龙脉永传。创我人文,备物致用,泽垂后昆,恩被瀛寰。于今赤县神州,台澎港澳,尽乃龙之传人;九垓八荒,五洲万国,咸仰龙之文明。时维龙年,节序清明,和风送暖,万户禋祀。古柏参天,虬枝蟠屈,如瞻轩辕之威仪;丝竹并陈,鼓乐齐鸣,恍闻云门之雅奏。缅怀先祖,创业维艰。今我后人,誓弘龙威。夙夜黾勉,自奋自强。改革九年,国运日昌。经济繁荣,民生康阜,地尽其利,人乐其业。政治民主,同心同德。法制日臻周备,文教益见昌隆。全面开放,取其精粹。一国两制,华胄归心。海峡两岸,交往渐密。统一伟业,计日程功。告慰我祖,尚其歆格! 

黄帝陵志/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.—西安:陕西人民出版社,2005.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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